泡沫滅火系統概述( 摘自瑞港消防網站 www. gdruigang.com )
泡沫滅火系統按發泡倍數分類為: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低于20倍;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20~200倍;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,發泡倍數200~1000倍。
一、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:
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按使用方式的不同分類為: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、泡沫-噴淋滅火系統。
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適用于加工、儲存、裝卸、使用甲(液化烴除外)、乙、丙液體的場所。如:油田、煉油廠、化工廠、鐵路槽車的鶴管棧橋、碼頭、地下車庫、飛機庫、機場、燃油鍋爐房等場所。
1.
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(瑞港消防服務咨詢:蔡青 15013068376)
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消防水泵、泡沫比例混合裝置、泡沫產生器、泡沫噴口、雨淋閥、及其它閥門和管件等組成。一定壓力的消防水經泡沫比例混合裝置與泡沫液混合,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,經泡沫產生器生成空氣泡沫,由泡沫噴口沿保護罐壁淌下,覆蓋燃燒液體表面,從而窒息滅火。
2.
泡沫噴淋滅火系統(泡沫-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)
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中配置可供給泡沫混合液的設備,組成既可噴水又可噴泡沫的固定滅火系統。它可以是開式系統,也可以是閉式系統。這種系統在深圳用得比較早,當有火災發生時,安裝于保護區的火災探測器有信號傳至控制柜,閉式噴頭的玻璃球破裂噴水,此時,手動或自動開啟雨淋閥、消防泵、管路閥門,系統工作。壓力消防水經泡沫比例混合裝置與泡沫液混合,形成一定比例的泡沫混合液,經噴頭生成空氣泡沫達到滅火效果。
泡沫噴淋滅火系統主要由消防水泵、泡沫比例混合裝置、噴頭、水流指示器、濕式報警閥、雨淋閥及其它閥門、管道等組成。
注:1.根據使用方式可分為:開式泡沫噴淋滅火系統和閉式泡沫噴淋滅火系統。
2.該系統噴頭既可用泡沫噴頭,也可用灑水噴頭。
3.當選用灑水噴頭時,必須使用水成膜泡沫液或成膜氟蛋白泡沫液。
4.泡沫-水噴淋聯用系統也稱ZP系統,ZP32即混合液流量為32L/s的自動泡沫噴淋系統。
5. 《汽車庫、修車庫、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》7.3.1/.2中規定:“Ⅰ類地下汽車庫、Ⅰ類修車庫宜設置泡沫噴淋滅火系統。泡沫噴淋系統的設計、泡沫液的選用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低倍數泡沫滅火系統設計規范》的規定執行。”
二、高倍數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
1..適用范圍及場所(瑞港消防服務咨詢:蔡青 15013068376)
中、高倍數泡沫滅火系統適于撲救A類、B類火災,有限封閉空間火災,控制液化石油氣、液化天然氣的流淌性火災。
如:固體物質倉庫、易燃液體倉庫、有火災危險的工業廠房、地下建筑工程、各種船舶的機艙、泵艙、貨艙等、貴重儀器設備和物質、可燃易燃液體及液化石油氣和液化天然氣的流淌性火災。
2..系統組成
高倍數、中倍數泡沫滅火系統主要由消防水泵、泡沫比例混合裝置、泡沫發生器、閥門、管道等組成。( 摘自瑞港消防網站 www. gdruigang.com )